水利年鉴(1999)
【简述】 1998年,全市完成水利工程建设项目292宗,合计完成土(沙)方379.89万立方、石方23.54万立方、砼方5.89万立方,分别占省下达任务的177%、164%、206%,培修加固堤围28条,长41.47公里。处理险弱段7段,长2.23公里。窦闸新建(改良)11宗、维修加固43宗。调巩、改造电排站47宗,装机容量12450千瓦。山塘水库除险加固8宗。修建“三面不见土”排灌渠长26.04公里。清理、疏浚主干河涌长129.9公里,支涌322.9公里。总工程费达2.4885亿元。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各项水利工程设施的防灾抗灾能力。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于1998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全市各级成立了宣传领导小组,通过邀请市、镇(区)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在《南海日报》刊登专栏介绍,拉设横额及张贴宣传标语,画册,在市、镇机关范围内掀起了一个学习、宣传、贯彻《防洪法》的行动高潮。在一年来,通过《防洪法》的实施,将防洪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正规的轨道。
【落实“三防”各项措施】 全市在去冬今春开展以防洪排涝为重点的水利工程达标建设的基础上,1998年汛前抓早、抓实、抓好“三防”工作的思想、组织、队伍、物资和措施“五落实”。春节过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政协的主要领导多次对防洪工程及“三防”工作进行检查、落实。全市各级根据市、镇(区)、管理区主管农业、水利工作领导的调整情况,及早充实了“三防”指挥机构,健全了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分级负责,分部门、技术人员、岗位等责任制。4月22日,市“三防”总指挥部召开“三防”工作会议,参加人员有市几套班子领导,市“三防”总指挥成员及各镇(区)农业镇长(或书记)、水利分局(所)长等150多人,在各镇(区)与管理区签订“水利工程防洪管理安全工作责任书”的基础上,由常务副市长招汉铨与20多个镇(区)及5个重点水利工程单位正式签订了“水利工程防洪管理安全工作责任书”。4月底,完成了佛山大堤、北江大堤、东风水库及各镇(区)重点水利工程防御特大洪水(台风)预案的编制工作。全市共组织防洪抢险队伍9.6万人。贮备防汛石料3.69万立方、河砂3.60万立方、杉桩2.01万条、纺织袋71.39万个。对一些防洪抢险的工具、照明线、灯具等商品性物料,归口商业部门贮备。
此外,为提高全民的防汛意识及抢险队伍的实战能力,5月20日,市“三防”总指挥部、市武装部联合举办了南海市1998年民兵、预备役防汛抢险打桩技术表演赛,全市20个镇(区)均组队参赛,收到良好的效果。
【加强水利工程高质量、高标准、规范化建设】 为吸取“6.29”洪灾教训,强化“命脉”意识,加强工程规范化建设,尤其是工程质量,7月24日,市政府专门颁发《批转市水利局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工程建设整改报告的通知》,完善了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审批、施工、监理、质监、验收一整套建设机制,把水利工程建设纳入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1998年,全市水利建设强调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实行“三制“,即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建设监理制。规定单项水利工程项目投资达50万元的,要实行公开招(投)标及施工监理。穿堤(坝)工程一律要实行施工监理。坚决杜绝”三边’工程不具备水利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承包施工。佛山市、南海市、各镇(区)三级水利技术人员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从而建立起完善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确保水利工程真正建一宗、成一宗、发挥效益一宗。
【做好水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1998年,全市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水行政执法活动,逐步确立了水利部门主管水事活动的地位,水政监察、沙土保持执法、水资源执法、河滩地申建项目审批及河道采砂管理已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与此同时,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南海市水政监察大队逐步向水政监察的检查经常化、执法行为合法化、执法文件标准化等“八化”建设过渡,逐步建成了一支素质强、业务过硬、专业技术好、执法效能高的队伍,为南海市发达的经济、发达的水利提供了完善的水法制保障。1998年12月26日,国家水利部副部长朱登铨、政策法规司副长赵伟、珠江水利委员会主任薛建枫及省水利厅的领导专程来南海视察水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并观看了水政监察大队摩托快艇水上列队操作和模拟演习,对此给予充分肯定和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