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出台
稿件来源:珠江时报
2007-03-07


佛山在“十一五”期间,将在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建设和环境预警应急等5个方面的重点工程,总投入达到273亿元,其中政府投入约169.7多亿元。记者从市有关部门获悉,《佛山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日前出台。

关键词:

河网禁新建畜禽养殖场

今后我市将以饮用水源和城乡水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以佛山水道及其主要支涌、西南涌三水段及大棉涌、解放涌狮山段作为整治的重点,全面推进中心城区和人口密集区的黑臭河涌整治,消除流经城镇河段河涌的黑臭现象,确保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标准率为100%,市内无劣五类水体,逐步恢复河涌的生态功能。

至2010年,全市建成47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87.5万吨/日,从而达到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80%。今后各区应根据《畜牧法》划定畜禽养殖业,搬迁或关闭位于水源保护区、城市和城镇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的畜禽养殖场。适度控制养殖规模,原则上珠江三角洲河网区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减少畜禽废水直接排放。

关键词:

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

我市今后五年将以加强重点生态区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加快组团式生态城市建设。重点抓好整治复绿以及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提高绿化覆盖率。

结合社会主义新村镇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开展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超标耕地综合治理。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搞好作物秸秆等资源化利用,积极发展农村沼气,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

关键词:

建成全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

禅城、三水、高明和三水的医疗废物送入广州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顺德区的医疗废物由顺德杏坛的医疗焚烧中心处理。2010年前建成全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中心。

2007年建成南海环保发电厂二期(1000吨/天),总处理规模4200吨/天。2008年前建成大塘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处理能力600吨/天);2010年,高明苗村白石坳垃圾卫生填埋场、大塘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顺德垃圾处理中心和南海环保发电厂处理能力分别扩大至3500吨/天、800吨/天、1200吨/天和1400吨/天。

关键词:

电厂95%发电时间要脱硫

到2010年淘汰所有4吨/时及以下和使用8年以上10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在工业企业及饮食服务业推广使用电、天然气、液化气等清洁能源。电力行业要完成佛山四大电源企业,即佛山沙口电厂、南海发电一厂,顺德德胜电厂、三水恒益电厂油改气或脱硫工程,脱硫装置投运率保证在电厂正常发电时间的95%以上。

鼓励纺织企业集中在一定区域内(纺织专业镇内,如西樵等)生产,采取集中供汽的方式,企业内部不设锅炉。对不具备集中供汽的企业,大于10吨/时(含10吨/时)的燃煤燃油锅炉必须配套脱硫设施,要求脱硫效果达到60%。对陶瓷企业要求完成喷雾塔白烟治理工程建设,中心组团天然气管网范围内的陶瓷企业强制使用天然气。